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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发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严管的公告

汽车 pcauto 2018-07-05 10:07

【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】近日,工信部发布了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》,意味着国家将建立“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台”,对动力电池组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报废、回收、再利用等全寿命周期内进行信息采集,并实行严格管理。该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。

此《规定》的关键条款在于如下几方面:

一、获得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车同样遵循此管理规定,但有12个月缓冲期。

二、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也将遵循此管理规定。

三、汽车生产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,需在管理平台填写溯源信息申请,并在企业官网公布。

四、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,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。

五、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、更换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溯源信息。

六、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、更换后出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。

七、梯次利用企业应在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出库后上传溯源信息。

八、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需上传信息。

编辑看法

编辑认为,动力电池作为电动车“污染”的重头戏,受制于法规的滞后,一直处于边缘地带:粗放式的制造技术、胡乱非为,毫无原则的回收造成了相比燃油车更严重的污染。国家这次终于出台的相关详细法规,可谓是是姗姗来迟,亡羊补牢了。(文:太平洋汽车网 秦子钧)

 

 

 

责任编辑: 3965L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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